老闆~我想要離職,可是是不是應該要先告知?
那到底是離職的幾天前要告知呢?身為勞工的我們不得不知的法律規範!
Q:工作未滿三個月,要告知嗎?
不用~你可以拍拍屁股直接走人,但基於人情事故,通常還是希望通報一下公司,好讓公司做好請人的準備
至於有些公司有勞動契約上的約定,離職需XX天內提出告知雇主,此約定是無效的喔!
Q:那工作滿三個月以上,未滿一年呢?
離職就需要在十天前預告,例如我想只想做到月底,那就麻煩在20號以前要通報公司唷!
Q:那工作滿一年以上,未滿三年呢?
那離職就要在二十天前預告喔!
Q:老闆我做好久了,已經滿三年了怎麼辦?
那就麻煩提前一個月告知唷!
Q:那離職預告有包含例假日嗎?
勞動部的函釋是不必扣除的唷!所以不管是提前10、20、30天,都可以直接把假日算進去
例如小明2月份到職,若在6/1提出離職(使日不算入),則預告離職日需往後推算10天(6/2-6/11),6/12日就是小明的正式離職日期
Q:那如果已在預告離職間提出,老闆不放人呢?
為保障勞工人身自由與職業選擇自由,法律有明文規定勞工有權片面解除勞動契約
所以不管你是口頭、書面、或是通訊軟體的方式提離職,向雇主表明離職意願時,當下離職就生效,並不需要得到雇主同意
所以雇主跟勞工如勞動契約上有約定離職需得到雇主同意時,此契約是無效的喔!
所以只要是提出離職預告、雇主也確實收到離職聲明的時候,就屬於約定生效。
如果您有特休未休完,可以選擇把剩下天數休完,或請公司折算工資,千萬別忘記自己的權益喔!
PS:如果已做滿三個月,但沒提前告知,造成雇主商業損失的話,雇主是可以依照民法對你提出求償的喔!
所以離職前,千萬要提前告知雇主,讓大家都留點後路唷!
參考資料來源:
laws010.com/blog/labor-dispute/resign/resign-02
storm.mg/lifestyle/34805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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