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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取自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aipeilabornews/photos/a.454334488066127/1505511739615058/?type=3&theater)

 

Q:勞資會議到底是什麼?

勞資會議其實就是勞方與資方一起開的會議,由勞方與資方的代表共同參與,但有一定的規則形式才能召開勞資會議

 

Q:勞資會議的目的是什麼?

為了協調勞資合作,提高工作效率,需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,讓勞資雙方有共同溝通的管道

只要是任何事業單位、或是事業場所的勞工人數超過30人以上,都應該要定期召開勞資會議

 

Q:一定要召開嗎?

其實大部分的中小企業不了解勞資會議,也沒有召開過勞資會議

因為目前沒有強制召開會議,也沒有相關罰則,但如果雇主想要實施一些措施或加班等,若無經過勞資會議同意,可能會被裁罰

 

Q:勞資會議可以決定什麼?

業務報告、議題討論、臨時動議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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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取自https://twworkforce.com/2017/12/12/laborandcapitalmeeting/)

1.雙週、八週及四週變形工時

2.延長工作時間(加班)

3.延長工時上限放寬

4.女性夜間工作

5.輪班制工作班次間隔時間放寬

6.放寬七休一的例假限制

如以上沒有經過勞資會議,雇主讓勞工加班超時等,恐有違法疑慮

 

Q:召開會議的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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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圖片取自https://twworkforce.com/2017/12/12/laborandcapitalmeeting/)

 

Q:會議記錄怎麼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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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錄完成後,應提供給有出席的代表們,並將記錄公告,讓所有員工都了解會議內容

會議記錄雖然不用向主管機關備查,但未來如有發生勞資糾紛或是勞檢,即能提出相關證明,有利於公司的立場

 

召開會議其實不難,但有一些法定程序,最後來了解一下,程序上如何合法呢?

1.選任勞資會議代表:

勞資雙方各2-15人,如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大於100位,則勞資代表各應至少有5位,如員工在3位以下,則每位都是代表

2.勞工代表選舉:

有工會的事業單位,於工會代表大會選舉

無工會者,設專案小組辦理全體員工選舉

勞方代表單一性別保障,如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達總人數的一半時,所選出的性別人數就不能少於1/3

勞方選出後,可任期四年,可連任,也可以一併選出候補代表,在勞方代表離職後遞補

在代表的任期滿90天以前,雇主應再舉行選舉,勞工代表應該選舉的10天前公告投票日期、時間、地點等事宜

3.資方代表選舉:

可由雇主指派主管或雇主親自參與,任期亦為4年,可連任

勞資會議代表經選出後,應由事業單位備冊,於15日內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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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取自勞動部)

 

雖然看起來很麻煩,但還是希望有一天,大部分的企業,都能夠有機會落實勞資協商的真正意義!

 

 

 

本文取自:

https://twworkforce.com/2017/12/12/laborandcapitalmeeting/

https://www.legis-pedia.com/article/labor-work/833

https://www.businesstoday.com.tw/article/category/183034/post/202011040007/%E5%B0%B1%E7%AE%97%E5%85%AC%E5%8F%B8%E5%8F%AA%E6%9C%895%E5%80%8B%E4%BA%BA%E4%B9%9F%E8%A6%81%E9%96%8B%EF%BC%81%E9%97%9C%E6%96%BC%E3%80%8C%E5%8B%9E%E8%B3%87%E6%9C%83%E8%AD%B0%E3%80%8D%E4%BD%A0%E4%B8%80%E5%AE%9A%E8%A6%81%E7%9F%A5%E9%81%93%E7%9A%849%E4%BB%B6%E4%BA%8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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